日前,国家劳动保障部发布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,其中明文规定,从2008年1月1日起,用工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必须标明薪酬,禁止出现“月薪面议”字样。那么,南昌市人才招聘市场这方面现状如何?为什么用人单位偏爱“月薪面议”?月薪“面议”对求职者来说有什么困扰?笔者就此进行了调查。
市场调查:七成以上用工单位仍然“工资面议”
昨日,记者在南昌市劳动力市场用工单位信息发布区看到,除极少数单位把薪资构成写得很清楚外,仍有七成以上用工单位在待遇方面使用“薪资面议”、“待遇优厚,保底加提成”、“一经录用,待遇从优”等字眼。
求职者:标明薪水让求职更有目的性
在第五届高校大学生就业招聘大会上,记者采访了几位求职者,他们均表示,招聘方标示具体的薪资,能给求职者一个参考的标准。二江西师大的段同学则说出了求职者的苦衷:“真正到了面议的时候,我们也不敢开价,怕高了,更担心低了。真是有口难言啊!”
招聘方:行业竞争导致薪水仍然“面议”
“行业竞争很激烈,招聘一个优秀的员工不容易,如果标明薪水的话,很有可能造成员工外流的情况。”这位负责人还表示,如果都标明薪水,很有可能出现为了争夺人才互相竞价,造成工资被越抬越高的情况。(记者 康婷)
